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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异议怎么办?
2017-2-28
来源:未知
点击数:  1145        作者:未知
  •   对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异议怎么办?

      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于2015年12月29日开始查询了,早在成绩可以开始查询之前,考生就有进行估分了,现在成绩出来了,如果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该怎么办呢?小编告诉大家,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要求复核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成绩复核。

      但是也不是所有成绩都能复核的,核查范围仅限于:

      ①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也就是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②客观题:客观题由答题卡作答,原则上不查分,但参加考试却无成绩或显示缺考的除外;

      ③其他: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那么成绩复核是如何进行的呢?

      ①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和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

      ②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③各省组织评阅的科目,由各省负责成绩复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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